首页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第三章 第三方机制的启动和运行 第十五条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第三方机制的启动和运行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的涉企犯罪案件,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到会发表意见。 引用法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