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系点的通知(2006年) 三、 关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系点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建立联系点的目的是掌握实际情况,加强工作指导,总结典型经验。各保险公司、保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政策指导,帮助联系点提高认识,把握方向,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要帮助联系点找准不足,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要注意研究总结联系点的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意见,使联系点成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示范点。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