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202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与公安部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教育部统筹、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公安部协助教育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相关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