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2015年) 五、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2015年) (三) 五、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责任追究。对截留、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骗取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相关人员,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救助资金。 (二)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