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13年) 四、 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三)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13年) (三) 四、 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三) 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