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2016年) (九)

(九) 确保主要指标顺利实现。各有关部门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将《纲要》中可分解到地方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各地,并加快完善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要加强对预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确保如期完成。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纲要》章节指标纳入工作分工、监测评估、督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