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 第五条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根据本意见规定情形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应按照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