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2026年) 五、

五、 统一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渠道。有关部门可以主动向社会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经数据来源单位同意按需求向有关部门共享。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企业可以查询自身评价结果,也可以授权其他主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