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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人身险公司专管员联系机制的通知(2010年) 二、

二、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和各保监局要依据“逐级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人身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