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9年)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9年) 11 11 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2002年11月6日 制定发布于认证认可条例施行前,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而且《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规定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在认证认可条例和配套部门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