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 49.

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后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7号令中经销走私物品的行为是否包括批量贩卖走私物品自用的行为等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第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