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二、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二、 二、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 关于加强从日本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2011〕51号); (二) 关于印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147号); (三) 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络试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39号); (四) 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上审批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环防函〔2015〕24号); (五) 关于发布《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国环规土壤〔2017〕5号); (六) 关于发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国环规土壤〔2017〕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