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一)

(一)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90〕环管字第359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公安部、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原交通部、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