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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保险行业已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随着上市公司逐步增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体系日渐成熟,为明确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年度报告的编报政策,做好新、旧准则过渡期间的年报编报工作的衔接,切实减轻公司的报表负担,中国保监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报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保险行业已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随着上市公司逐步增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体系日渐成熟,为明确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年度报告的编报政策,做好新、旧准则过渡期间的年报编报工作的衔接,切实减轻公司的报表负担,中国保监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报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