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1.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1. 1.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 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十一)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