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2004年) 发布机关 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04年6月24日)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 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设备运行 四、 合理规划,稳步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