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2019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监局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 一、 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 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 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 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