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6年) 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6年) 近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为做好《条例》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的衔接工作,确保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平稳过渡,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近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为做好《条例》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的衔接工作,确保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平稳过渡,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