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