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对人身保险条款及费率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2006年) 一、 关于对人身保险条款及费率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各保险公司应系统梳理所有在售产品,严格检查条款、费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在售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 内容显失公平,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四) 条款设计或者厘定费率不当,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