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1年) 二、 关于电子数据证据 (四) 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1年) (四) 二、 关于电子数据证据 (四) 提供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或者破解的与案件有关的光盘或者其他数字存储介质、电子设备中被删除的数据、隐藏或者加密的电子数据,必须附有恢复或破解对象、过程、方法和结果的专业说明。对方当事人对该专业说明持异议,并且有证据表明上述方式获取的电子数据存在篡改、剪裁、删除和添加等不真实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