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2009年) 三、 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2009年) 三、 三、 实施程序和监督考核 (一) 申报程序。每年上半年,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原则及重点,发布年度“以奖促治”资金申报指南,提出具体要求。“以奖促治”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申… (二) 资金管理。“以奖促治”资金是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部门应在中央财政下达资金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 (三) 监督考核。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加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情况的考核验收,于每年2月底之前将上年度实施情况…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