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2000年) 三、 主要工作 (四) 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2000年) (四) 三、 主要工作 (四) 严格控制占用道路,充分发挥现有道路功能。要严格对道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占用、挖掘道路以及乱停车、乱设摊点、乱设广告和占路擦洗车辆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和制止将停车场(库)挪作他用的现象。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要统一管理,权限集中在城市建设部门和公安部门,不得随意分散和下放。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