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2003年) 1. 关于实施《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2003年) 1. 1. 自2003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必须符合标准中型式核准试验第一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并按要求向我局进行污染物排放达标车型申报。 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不得核准定型,未经我局核准公布的车型不得制造、销售、注册登记和使用。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