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一、 《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 (三)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三) 一、 《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 (三) 《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按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亏相抵为净盈利执行。对于“资产质量良好”,证券经营机构按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B类以上,具有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执行;信托资产管理机构按最近1年中国银监会综合评级结果在3级以上执行。 证券投资咨询、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