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加强药包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

(暂行)加强药包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药管注〔2000〕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4月29日以第21号局令颁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