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九、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九、 九、 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循下列持股比例限制: (一)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二)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