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4年) 二、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4年) 二、 二、 《运作办法》第四十条所指的实质性调整事项包括: (一) 对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或风险收益特征的重大调整; (二) 对申购赎回、估值核算、费率结构规则的重大调整; (三) 其他可能导致不符合《运作方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注册条件的事项。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