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4年) 八、

八、 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继续依照产品成立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运作;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注册为公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