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2019年) 五、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2019年) 五、 五、 健全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十三) 全面摸排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由残联指导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实时跟踪残疾人信息,采取分片包干形式,精准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建立残疾人求职信息档案,配合做好就业对… (十四) 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由残联牵头,组织各方力量,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 (十五) 推动用人单位设置残疾人就业岗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向用人单位介绍安排残疾人就业优惠… (十六) 支持就业服务平台发展。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 (十七) 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省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及残保金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残疾人隐私的前提下,残联应当向公共就业服务… (十八) 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的作用,鼓励企业、残疾人职工、就业服务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大力推广雇主责任险、残疾人… (十九) 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跟踪反馈机制。残联和社区要持续跟进了解残疾人就业情况,对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为残疾人提…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