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健全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申请制度 (二)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二、 健全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申请制度 (二) 压缩重大事项停牌期限。证券交易所应当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的期限,明确各类型重大事项停牌的最长期限。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原则上应当强制其股票复牌。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破产重整期间的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并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破产重整期间股票停牌作出细化安排。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