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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储金业务清退后遗留问题的函(2004年) 三、

三、 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的教育,不断强化内部管控,确保分支机构稳定、健康、规范发展。

请你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前将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报我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