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08年) 三、 主要政策措施 (四) 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08年) (四) 三、 主要政策措施 (四) 积极提供旅游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旅游业的,可按规定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给予扶持和帮助。通过开发公益性旅游服务岗位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因资源枯竭或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有条件发展旅游业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