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分立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分立形式;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职工安置办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签约日期、地点;
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分立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分立形式;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职工安置办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签约日期、地点;
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