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八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的沉船沉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