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四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外商为履行共同打捞合同所需船舶、设备及劳务,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向中方打捞人租用和雇佣。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