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规范投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好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