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2000年) 5、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2000年) 5、 5、 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