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此件有删减)(2023年) 22.

22. 试点地区的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