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此件有删减)(2023年) 9.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此件有删减)(2023年) 9. 9. 如货物抵达前(含抵达时)未确定关税、其他进口环节税和规费,但在其他方面符合放行条件,且已向海关提供担保或已按要求履行争议付款程序,试点地区海关应予以放行。 8. 目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