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外交活动中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201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举行以下外交活动,根据东道主规定和习惯做法,奏唱中国国歌:

在双边场合,如奏唱对方国歌,亦应当奏唱中国国歌,顺序尊重东道主惯例;

由中方主办的外交活动,参照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奏唱中国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