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 (八)
(八) 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探索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