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7〕316号),决定在14个省市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两年的改革试点证明,这项工作方向正确、意义重大、成效明显,对开创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实现纠纷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联合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在全国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