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年) 四、 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年) 四、 四、 借鉴成功经验,开拓创新,确保非试点地区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顺利稳步推开 非试点地区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借鉴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分步骤、稳步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本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 关于组织领导。非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应树立战略眼光,充分认识全面推广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 非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应结合自身实际组建专门的改革联络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交流、联席会议等具体事宜的落实及日常联络。 (二) 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 (三) 关于规范要求和平台建设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 (四) 关于时间要求。新开展工作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情况,认真确定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方式,于2020年6月1日前通过纸质文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后原…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