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一、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一、 一、 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风险与收益对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试点工作要积极稳妥地进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