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 四、 企业员工股权管理 (五)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 (五) 四、 企业员工股权管理 (五) 破产重整和清算。员工持股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时,持股员工、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应以出资额为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