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 (三)

(三) 入股价格。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入股价格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