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的若干规定(2026年) 第二条 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的若干规定(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务院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授权国务院法治部门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