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群众生活组

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

由民政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红十字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