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2013年) 第五条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上市或拟上市商业银行取得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意见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制作发行申请文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开发行,或按照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备案后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